关于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7年07月25日 17:4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2015年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201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等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修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按照学校“一基三实、一路三建”建设发展思路,引导和鼓励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工作任务

1.新项目申报立项。学校在广泛发动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立项项目,省厅下达资助项目指标数25项,其中校本部普通教育18项,船山学院2项,继续教育2项,公共外语3项。

2.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做好2015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9)工作,项目主持人应按时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等相关材料。

3.已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做好对201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0)工作,项目主持人要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书(附件4),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再申报各级教改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同时还要按照《南华大学本科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南华教发〔2017〕26号)缩减所在学院申报指标数。

4.往年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学院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月29日。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学院,今年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工作

各学院要依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8),严肃认真地填写好2013-2016年立项项目成果统计数据,并在2017年10月8日之前将盖好章的统计表送交到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没有按时完成统计任务的本次项目不予推荐。

三、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

(二)项目面向

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项目,面向普通教育工作者。其中,独立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由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并由举办学校统一把关,且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

3.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其他项目

① 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由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相关学会推荐(自行联系,不占学校指标)。

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推荐(自行联系,不占学校指标)。

(三)研究范围

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四)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加强教学管理。

(五)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省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六)项目数量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校属各部门申报指标见附件1。

四、新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校内发动。学校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申报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二)公开评审推荐。

1.学院(部)初评。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学院应参考省教学教改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3),按规定的限额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将评审意见详细录入汇总表(附件3),学院(部)评审人员须在汇总表上签名。

2.教务处/高教所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的推荐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对评审结果汇总,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推荐。

五、结题申请

向省厅申请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由教务处/高教所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结题事宜。

六、项目材料申报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平台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一)往年项目信息填报

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各学院(部)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月29日。未按期完成填报工作的学院,今年申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二)今年项目申报与结题

1.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每个项目需要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附件14)一式三份,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送交学院(部)。学院(部)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须主管院领导和学院评审人员签字,学院(部)盖章),同时将申请者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高教所。

2)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者自行报送到教务处/高教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2.

3)结题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者自行报送教务处/高教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1.

2.申请电子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

2)电子材料文件名命名规范

(1)申报书:“姓名+学院(部)名+省教改申报书”;

(2)活页:“姓名+学院(部)名+省教改申报活页”;

(3)申报汇总表:“姓名+学院(部)名+省教改申报汇总表”;

(4)中期检查汇总表:“姓名+学院(部)名+省教改中期检查汇总表”;

(5)结题汇总表:“姓名+学院(部)名+省教改结题汇总表”;

(6)学院(部)总文件夹(压缩包)名:“学院(部)名+省教改项目”。

(7)申请者/中期/结题者小文件夹:“姓名+学院(部)名”

3.电子文件夹规范

1)“申报”文件夹(学院/部门):汇总表+每个申报者的小文件夹(内含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

2) “申报”文件夹(个人):汇总表+申报者的小文件夹(内含申报书和活页);

3)“中期”文件夹:汇总表+中期检查者的小文件夹(内含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其他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2);

4)“结题”文件夹:汇总表+结题申请者的小文件夹(内含结题申请表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1);

4.邮件名规范

1)学院(部)发送邮件名统一标注“××学院(部)+省教改项目申报”

2)个人发送邮件名统一标注“姓名+××学院(部)+省教改项目中期/结题”

5.材料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1)中期检查和结题:2017年9月10-12日

2)课题申报:2017年9月13-15日

6.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北校办公楼4楼)

7.电子材料发送邮箱(压缩包)

项目申请、结题与中期检查电子材料发送到:nhgjs888@126.com

8.材料接收联系人: 李玉兰 罗筑华

9.联系电话:0734-8281783

八、网络申报要求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本次项目申报、结题、往年项目信息填报增设了网络报送环节,教务处/高教所将组织相关人员在湖南教育政务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具体时间和工作流程等省教育厅明确后再另行通知。

九、其它

1.今年项目申报和结题材料要求与往年有较大差异,且新增往年项目信息填报和项目成果统计,请认真按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所有申请人须加南华高教研究项目工作群(群号:244508014),今后所有高教研究项目申报、结题等通知将在该群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其它未详事宜可浏览教育厅高教处网站。

附件:1.学院(部)申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学院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9. 2017年需中期检查名单(2015年立项)

10. 2017年需结题名单

11.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2.湖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3.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教改项目评审标准

14.课题申报活页

南华大学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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